有分析人士指出,盡管容量電價機制已開始施行,但煤電企業并不能“躺贏”。當下,補償分期到位、機制門檻較高、煤耗難以降低等問題依然困擾煤電。
“2023年,煤電行業出現轉機,經營業績實現整體扭虧,新增裝機開始止跌回升。但這種轉機仍是初步的、暫時的,煤電并未從根本上擺脫困境。”有分析人士在不久前由中國能源研究會主辦的新型電力系統沙龍上指出,盡管容量電價機制已開始施行,但煤電企業并不能“躺贏”。當下,補償分期到位、機制門檻較高、煤耗難以降低等問題依然困擾煤電。面對能源保供和清潔轉型的要求,需要國家政策、市場機制、企業主體三方協同發力,才能實現煤電可持續發展。
在一定程度上給企業吃下“定心丸”
容量電價機制的引入,讓煤電企業看到了從“減發減收”轉向“旱澇保收”的希望。據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在單一制電價體系下,煤電企業只有發電才能回收成本并獲得回報。但隨著新能源裝機量和發電量的上升,煤電企業轉變經營發展模式,機組在越來越多的時間內“備而不用”,通過單一電量電價難以完全回收成本,近年來出現行業預期不穩等現象,長此以往,可能影響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并導致新能源利用率下降。因此,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通過容量電價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有利于穩定煤電行業預期。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首席專家陳宗法認為,新機制的引入在一定程度上給煤電企業吃下“定心丸”,“煤電企業將逐步改變‘發多掙多’的觀念,更好發揮對電力系統的容量價值、支撐價值、備用價值、調節價值。固定成本回收可以穩固煤電板塊收益,減少電力市場競爭給煤電企業帶來的影響,減輕當前煤電企業面臨的壓力。從長遠來看,容量電價機制有利于提高煤電項目投資積極性,更好保障我國電力安全穩定供應。”他同時表示,伴隨新機制的出臺,煤電企業向靈活調節和兜底保障型電源轉型的底氣更足,能更好支撐新能源快速發展與高比例消納。
但陳宗法同時指出:“并不是有了容量電價,煤電企業就能‘躺贏’。”2021年國家發改委就針對抽水蓄能推出了兩部制電價與分時電價,成功改善盈利預期,引發一波“大干快上”熱潮。而氣電容量電價推出時間更長,作用卻不明顯,行業發展顯得不溫不火。他認為,這是由于機制發揮的作用受制于能源保供形勢、碳中和進程、電價政策等多個因素。
多種問題仍“束縛”煤電
針對容量電價補償標準,根據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用于計算容量電價的煤電機組固定成本實行全國統一標準,為每年每千瓦330元;通過容量電價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綜合考慮各地電力系統需要、煤電功能轉型情況等因素確定,2024—2025年多數地方為30%左右,部分煤電功能轉型較快的地方適當高一些,為50%左右。2026年起,將各地通過容量電價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
“容量電價具體為多少較為合適?目前還沒有權威說法。但每年每千瓦330元的標準明顯低了點,對煤電企業當下的經營壓力緩解有限。”中國能源研究會雙碳產業合作分會主任黃少中表示,“固定成本比例”意味著補償分年到位,2024—2025年為30%,即每千瓦僅110元。此外,《通知》也只明確2026年補償將達到50%,何時能達到100%仍未可知。同時,容量電價機制也設定了較高的門檻,《通知》顯示,新機制不適用于“燃煤自備電廠、不符合國家規劃的煤電機組,以及不滿足國家對于能耗、環保和靈活調節能力等要求的煤電機組”。此外,企業還要面臨嚴格考核,按調度指令提供所申報的最大出力,否則將相應扣減容量電費。
陳宗法也表示,未來煤電機組深度調峰、頻繁啟停、快速升降負荷將成常態,但經營虧損導致煤電機組缺乏資金投入與升級改造,被動偏離設計值運行,設備可靠性和經濟性受到沖擊,煤耗不降反升。“電煤長協政策退坡,增加了保供控價難度。預計2024年煤炭市場總體供需平衡,局部地區、個別時段仍有可能出現緊張局面,市場煤價呈現高位震蕩格局。2024—2025年,煤電能否迎來一個‘小陽春’仍存在不確定因素。”
持續發展需多方發力
陳宗法指出,近年來煤電發展呈現“政府熱、企業冷”“電企退、煤企進”特征,“煤電企業投資意愿較低,導致新增煤電裝機量下降,與缺電保供時亟需增加投資、擴大新增裝機成為當前電力行業的主要矛盾。”他表示,對此,國家正積極調整煤電政策導向,先后出臺一系列疏導電價、管控煤價和容量補償的有關政策。同時將“十四五”煤電發展目標由12.5億千瓦調增到13.6億千瓦,合理布局清潔高效煤電。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能源經濟室研究員朱彤認為,如果容量電價機制要發展成為一個輔助能源轉型的長期規劃,首先要對系統充足性進行評估,“當下煤電企業投資意愿不強,但按照相關規劃又需要新建煤電,以提高系統充足性,緩解波動。電力系統缺乏靈活性也可能是造成地區電力供應緊張的原因,而系統靈活性改造不只涉及煤電一類的發電側,可中斷負荷側建設同樣重要。”他同時指出,成熟的容量電價機制應建立在成熟的市場之上,良好的現貨市場也可以提升補貼效率。
陳宗法認為,面對能源保供和清潔轉型要求,必須從企業主體、國家政策、市場機制三方面協同發力,才能實現煤電可持續發展。“煤電企業要管好設備,通過技術進步、管理創新確保彈性生產,實現煤電可靠性、靈活性和經濟性統一。國家應當在評估既往煤電政策基礎上,根據煤電新定位,創新、完善既有的煤電政策。”而針對市場機制,他指出,當前容量電價補償只有30%—50%,政策到位后具體有怎樣的效果還不明確,因此可以從局部區域開始,逐步探索建立容量市場。同時還需要完善輔助服務市場,深化中長期、現貨電量市場并有效對接碳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