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與2022年全球總和相當。”近日,在2024全球能源轉型論壇上,國際能源署副署長瑪麗·布魯斯·沃利克展示了這樣一組數據。她指出,過去20年,中國在可再生能源方面進行了巨額投資,引領全球太陽能、風能和電池技術發展,以史無前例的速度和規模采用了清潔能源。
以上這些努力也在逐步改變我們的生活。“以北京為例,近十年PM2.5的降幅高達64%。”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說,“這也被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稱贊為空氣治理的‘北京奇跡’。”
業內人士認為,中國能源轉型助推全球綠色發展。不過,我國生態環保結構性壓力依然較大,特別是碳強度下降形勢嚴峻。今后如何更好地開展國際合作,讓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融合,從而實現共享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技術低碳,成為中外能源人士的熱議話題。
幫助全球降低清潔能源技術成本
據《中國能源報》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加快構建清潔低碳、高效安全的能源體系,深入開展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取得明顯成效。
“全國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從近50萬臺壓減到了10萬臺左右,減少燃煤使用量4億多噸;北方地區完成了農村散煤治理3700萬戶左右,減少散煤消費量7000多萬噸;我國建立了全球規模最大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年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過50億噸。同時,大力推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水電、光伏、風電裝機容量穩居世界第一。”黃潤秋介紹。
國際能源署發布的《世界能源投資報告》顯示,2023年,中國在清潔能源方面的投資占全球總投資的1/3,這些努力幫助全球降低了清潔能源技術成本。
“在全球清潔能源轉型過程中,中國因其快速而果斷的政策行動脫穎而出,成為清潔能源領導者。”瑪麗·布魯斯·沃利克說,在城市層面,北京在減少污染水平方面堪稱典范。
據北京市市長殷勇介紹,2023年北京市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的比重降至0.6%,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量占比達14.3%,綠色建筑面積超過2億平方米,在直流輸電、新型儲能方面取得一批關鍵技術突破,連續15年超額完成國家下達的萬元GDP能耗碳排放指標任務,能源利用效率始終保持全國省份最好水平。
“這些巨大成效的背后,是我國在綠色低碳領域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改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國強說。
供熱和交通領域潛力待挖
盡管我國在能源綠色轉型方面取得了諸多成效,但也面臨一些突出問題和挑戰。
隆國強表示,“當前,我國仍然面臨產業結構偏重、能源結構偏煤、能源效率偏低等挑戰,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任重而道遠。”
記者注意到,當前,氣候變化已經成為威脅人類生存發展的重大挑戰,未來十年將是全球能源轉型的關鍵期,需要實現從碳達峰到絕對量的減排的關鍵轉折,世界各國都面臨著緊迫的減排任務和許多共性挑戰。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理事長辛保安舉例稱,比如,風電、光伏要大力發展,但它們天然具有隨機性和波動性。隨著新能源占比的不斷提升和滲透率的不斷提高,電力系統的平衡與調節難度將日益加大,電力安全保供壓力劇增。
“又比如,新能源的快速發展對電網的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對電網抵御極端天氣災害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迫切需要提高電網的數智化水平,更好適應能源轉型和保障供電的需要。”辛保安說。“雖然在全
球電力生產中現代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在強勁且快速增長,但在供熱和交通領域還需要取得更多進展。”聯合國副秘書長李軍華說。
加強新興清潔能源技術創新
多位與會人士認為,作為全球能源轉型的重要推動者,中國的經驗和成就對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為全球能源治理提供了新的動力和方向。
“全球清潔能源轉型不僅是一個挑戰,更是一個巨大的機遇。它是構建可持續未來、創造數百萬就業機會并改善全球人民生活質量的機會。”在瑪麗·布魯斯·沃利克看來,中國的經驗,包括北京的城市能源轉型經驗表明,在正確的政策、投資和承諾下,全球綠色發展能夠取得快速且大規模的進展。
中國礦業聯合會黨委書記、會長程利偉稱,未來,中國將繼續強化全球能源綠色轉型合作,積極參與全球氣候治理,在應對氣候變化、碳核算標準等領域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通過分享經驗、技術合作等方式推動全球綠色轉型進程,實現共贏發展。
對于能源轉型的最佳方案,諾貝爾化學獎獲得者哈特穆特·米歇爾認為,應當使用風能、太陽能,盡可能保持電氣化,使用各種類型的電池儲能方案,在生產鋼鐵、水泥、氨的地方進行氫氣生產。“此外,還應在全球范圍內引入碳定價,進一步降低化石能源使用。”
“盡管太陽能和風能的成本已經大幅下降,但我們仍然需要在儲能、電網現代化和碳捕集技術方面取得突破。”在技術創新方面,瑪麗·布魯斯·沃利克建議,“各國政府和企業需加大研發投入,特別是在新興清潔能源技術領域,擴大技術的應用規模,以使其在商業上可行。”
談及我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隆國強認為,“要發展新質生產力,把握世界能源科技前沿,縱深推進能源技術革命。通過進一步健全能源市場體系、完善能源價格機制、深化能源管理體制改革、健全能源法治體系,形成同新質生產力更相適應的生產關系,進一步全面深化能源體制改革。”